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严禁使用氯离子含量不合格砂生产混凝土的紧急通知
(沪建安质监[2009]第048号)
各有关单位:
近期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简称市安质监总站)多次发现有个别混凝土生产企业使用来源不明的机制砂,经抽检,这些机制砂的氯离子均超标,给建设工程质量带来隐患,直接影响到建筑(构筑)物的耐久性和安全性。为了确保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严禁使用氯离子含量不合格砂生产混凝土,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沪建安质监[2008]第077号文“关于在本市禁止使用海砂生产混凝土的紧急通知”,严禁使用海砂和特细砂。
二、加强对机制砂使用前氯离子检测,未经检验(复试)合格的机制砂不得用于生产。
三、必须建立相应台帐,应注明天然砂和机制砂的产地,按进场批分别堆放,并取样检验(复试)。每批砂要验证质量证明书,来源不明的砂一律不得用于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