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 表 时 间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采用A4纸规格。
二、请用计算机或钢笔(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准确如实填写本表各项内容,书写要清晰、工整。个别项目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
三、封面“区县/高校/市属”一栏:区属单位、高等学校需填写所在区县或高校名称;市属单位只需注明“市属”字样。
四、主要事迹只填写简要事迹,详细事迹材料应作为附件。
五、“单位类型”一栏中请选择填写以下内容: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其他。
六、“上级单位意见”一栏:高等学校及其二级机构均由高等学校填写;区属学校由区教育部门填写,区属行业单位由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填写;市属单位此栏不需填写。
七、“区县语委意见”一栏,高等学校(及其二级机构)和市属单位不需填写。
八、“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意见”一栏,学校类申报单位均不需填写。
九、联系人、联系电话请留值班人员、值班电话及手机号码,保证随时联系畅通。
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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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公办/民办
| 单位地域分布
| 城市/县镇/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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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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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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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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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
年来
曾获
主要
荣誉
称号
| 获奖名称
| 获奖时间
| 授予单位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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