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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工作的通知

  (四)2009年9月(推普周期间),召开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会。

  附件:1.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
  3.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序号

范围

先进集体

先进工作者

1

区县

71

109

20

高校

10

30

21

市属单位

10

20

22

机动

9

41

合计

 

100

200


  注:已经接受评估的区县,原则上每区、县申报先进集体4个,先进工作者6名;尚未接受评估的区县,原则上每区、县申报先进集体3个,先进工作者5名。

  附件2: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

  区县 / 高校 / 市属

  申  报  单  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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