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2009年9月(推普周期间),召开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会。
附件:1.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
3.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序号
| 范围
| 先进集体
| 先进工作者
|
1
| 区县
| 71
| 109
|
20
| 高校
| 10
| 30
|
21
| 市属单位
| 10
| 20
|
22
| 机动
| 9
| 41
|
合计
|
| 100
| 200
|
注:已经接受评估的区县,原则上每区、县申报先进集体4个,先进工作者6名;尚未接受评估的区县,原则上每区、县申报先进集体3个,先进工作者5名。
附件2:
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
区县 / 高校 / 市属
申 报 单 位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