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监管实施阶段(5月~11月)
各成员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努力形成建设施工企业自查、互查,区(县)安全监管局巡查,市安全监管局和市建设主管部门督查的多级监管网络。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通报安全生产形势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工作重点、建议和意见,协调各成员单位提出的相关事项。联席会议及日常工作的情况将采取简报、通报、等方式向各成员单位进行通报。
相关区(县)安全监管局每月应对辖区内的世博园区和虹桥交通枢纽建设工地进行综合性的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人员的履职情况、隐患排查“挂销帐”情况以及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等。检查结果要求有书面记录,由工地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及时与市安全监管局沟通。
各级监管部门可根据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及企业实际需求,在重要项目或重要时段采取派驻现场监察组或聘请相关专家进行专题检查等方式,突出监管重点,帮助查找问题。可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各类综合检查、专项检查、“交叉对口”等多种形式的检查,对各类隐患、事故的整改落实情况要及时进行复查,对发生事故单位要及时事故分析会,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对安全工作持续稳定,现场管理较好的单位要及时进行总结合推广。
(三)工作总结阶段(12月)
市安全监管局将在年底前组织联合检查组,对世博园区和虹桥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专题通报。检查结果将作为相关行业(系统)年终考评及市重大工程立功竞赛活动的重要依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总结于12月15日前报市安全监管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搭建监管平台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世博园区及虹桥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按照联席会议制度相关要求,及时搭建监管平台,尽快形成监管合力。
(二)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管理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主体责任,严格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各自的监管职责。对于忽视安全生产工作的企业及其相关人员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各类事故,不仅要处理直接责任人,更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要加强对辖区内世博建设工地的安全监督检查,为创建平安世博打下牢固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