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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2009年本市高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2009年本市高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的通知
(沪教委保〔2009〕6号)


各高等学校:

  从2007年起,我委制定并组织实施了本市高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三年达标计划,从实践来看,技防系统在高校安全稳定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增强了校园综合防控能力、提高了校园安全水平、预防和打击了校园违法犯罪活动,成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

  2009年是高校技防建设的第三年,也是全面建成、全面达标的关键一年。为进一步推进高校技防建设第三年的工作,使本市高校技防系统全面达到上海市地方标准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进度,实现达标

  各高校要充分认清技防系统在高校安全保卫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技防建设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继续确保建设专项资金到位、管理工作制度到位、人机联动处置机制到位。要根据前期的规划和布局,加快推进速度,加强建设力度,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尽快完成建设任务,确保三年达标计划顺利实现。我委将把技防建设情况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本市高校安全文明校园、平安单位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估体系。

  二、2009年高校技防建设重点

  (一)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前两年的技防建设成果。各高校要加强对已建系统的整合调配,使其发挥最大效用;要参照技术指标,定期进行检查更新,将一些安装位置不恰当、使用效果不理想和老化、过时、受损的设备进行及时更换和调整;加强对已建系统的维护保养,确保其有效运行。部分尚未完成强制性项目和学生宿舍区“四道防线”建设的高校,要在2009年上半年完成建设,不留空白点。要继续在新生中推广租用保管箱。

  (二)根据上海市地方标准,加强推荐性项目和校本个性化项目建设。各高校要根据自身情况和特点,认真对照地方标准的《配置要求》,根据“有利于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有利于推进安全稳定工作、有利于维护师生切身利益”的原则,加强对校内重点区域、重要部位和重要场所的技防合理规划,积极开展推荐性项目和地方标准以外的个性化项目的建设(有条件的学校可建设电子地图等多媒体工作站),切实提高安全保卫工作水平。

  (三)加强后勤设施安全改造。各高校要加强对学校后勤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的技防改造,特别是在学生食堂加工、原材料储存场地等加装防护门和监控设备;要对学生公寓、教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内部电力线路设施、设备进行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更新调换;要通过技术手段,对学生宿舍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的情况进行有效控制,杜绝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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