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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口计生委等八部门拟定的天津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
  1.查处应当获得而未获得强制性认证的橡胶避孕套产品出厂的违法行为,以及伪造或冒用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
  2.加大对强制性认证的橡胶避孕套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将我市橡胶避孕套产品获证生产企业纳入天津市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系统。
  3.积极配合公安、人口计生、工商等部门依法打击生产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等犯罪行为。
  (四)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工商管理部门配合:
  1.查处擅自进出口应当获得而未获得强制性认证证书产品的违法行为。
  2.查处伪造或冒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进出口的违法行为。
  3.积极配合质监、公安、人口计生、工商等部门依法打击和查处擅自生产、销售计划生育药械等犯罪行为。
  (五)卫生部门负责,人口计生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配合:
  1.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及无相应行医资质的人员非法进行人工终止妊娠和使用促排卵药品的行为。
  2.清理整顿医疗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规范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促排卵药品的行为。
  3.研究医疗机构中计划生育药械使用存在的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
  (六)工商部门负责,卫生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人口计生部门配合:
  1.严格计划生育药械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全面调查经营者的经营资格,摸清底数。
  2.加大广告监管和查处工作力度。查处虚假违法的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查处违法成人"性用品"广告。
  3.查处无照生产、销售成人"性用品"的违法行为。
  4.重点打击伪造或冒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
  (七)海关负责:
  1.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计划生育药械、成人"性用品"进出境加强监管,查处相关走私违规行为。
  2.会同地方主管部门商定重点监控商品的范围,并加大对重点商品监管力度,调查了解专项整治相关商品进出口情况。
  3.研究提出涉及计划生育药械、成人"性用品"进出境管理的政策性建议。
  (八)公安部门负责,人口计生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质监部门、检验检疫部门、卫生部门、工商部门配合:
  1.依法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等犯罪行为。
  2.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予以处理。
  五、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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