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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9年全市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完善体系,搞好服务。各县区要按照有人员、有场地、有经费、有车辆、有服务能力的“五有”标准,进一步完善县级服务中心,为建池农户提供建管用全方位服务。制定沼气服务网点管理办法和服务规范,加强对沼气服务站的监督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服务管理模式,确保已建沼气服务网点尽快发挥作用。要继续实行职业准入制度,严格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普及沼气日常管理和安全使用常识,确保科学、规范、安全地使用沼气。定期对技术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沼气建设、安装、维护、故障排除等技能及综合利用技术,提高服务水平。继续加大对村级沼气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按照一个服务场所、一套进出料设备、一套检测设备、一套维修工具、一批沼气配件的“五个一”标准,新建一批村级服务网点,进一步提高沼气综合服务覆盖率。

  (五)强化管理,保证质量。要按照上级国债项目建设管理规定,规范操作、考核和验收。加强资金管理,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农业部项目要求施工,确保沼气国债项目全面达标,提升建设档次,增加沼气综合效益。

  (六)创新技术,提高效能。深入研究沼气产业化发展模式、生态家园建设集成配套建设模式、规模化养殖场沼气工程循环经济模式,积极开展农村沼气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发,加强技术试验示范与推广。积极推广以秸秆为原料的沼气发酵技术,切实解决进出料和连续产气等问题。

  (七)加强配套建设,强化综合利用。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改厕、改厨、改圈、改院等配套建设。引导支持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及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结合污染治理和资源循环利用积极开展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开展沼气、沼渣、沼液的综合利用,实现废弃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

  附件:
  2009年全市农村沼气建设任务分解表

县区

户用沼气(户)

沼气专业村(个)

服务网点(处)

技工培训(人)

浚县

6000

30

14

80

淇县

6000

25

70

60

淇滨区

4200

25

6

60

山城区

2000

10

5

20

鹤山区

1800

10

5

20

全市合计

20000

100

100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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