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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9年全市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9年全市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鹤政办〔2009〕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农业局拟定的《2009年全市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四月九日

2009年全市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方案
(市农业局 二〇〇九年四月七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09年全省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9〕22号)精神,加快我市农村沼气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确保2009年省政府分配我市农村沼气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宗旨,以建设生态家园、实现生态富民为目标,以农村户用沼气、沼气服务体系和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为重点,通过政策激励、项目带动、专业施工和综合开发等措施,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村家居环境清洁化、资源利用高效化、农业生产无害化和农村环境优良化。

  (二)目标任务:全市新增农村户用沼气2万户,其中浚县6000户、淇县6000户、淇滨区4200户、山城区2000户、鹤山区1800户。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7处。新增农村沼气专业村100个,其中浚县30个、淇县25个、淇滨区25个、山城区10个、鹤山区10个。在沼气推广成规模的村新建沼气服务网点100处,其中浚县14处、淇县70处、淇滨区6处、山城区5处、鹤山区5处。新培训沼气技术员240人,其中浚县80人、淇县60人、淇滨区60人、山城区20人、鹤山区20人。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与新农村建设统筹规划,合理设计,点面结合,分步实施。鼓励农村新建住房、养殖小区、大中型养殖场规划建设户用沼气或沼气工程。

  (二)坚持与发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相结合。按照规模化、产业化的发展思路,突出抓好畜牧、林果、蔬菜专业村沼气建设,积极推进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农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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