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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首都知识产权战略的意见


  四、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各领域专项任务

  (一)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促进重点产业和优势产业生成自主专利,支撑创新型城市建设。以新型产学研合作为基础,推动大学与科研院所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商用化。大力支持优势资源整合,鼓励创新主体协同攻关核心技术和外围技术形成专利池,鼓励经营主体联合构建专利同盟,实施专利权的交叉许可,降低创新和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和产业素质。引导创新主体参与创制技术标准,探索建立专利与标准开发紧密结合的机制,促进自主专利快速转化为技术标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专利申请量与地区生产总值保持同步增长,其中发明专利和职务发明占比不低于50%,力争实现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5%的中期目标。到2012年,每百万人专利申请量达到3600件,每百万人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2100件。鼓励对集成电路设计产品进行测评、登记和有效运用,加快发展集成电路产业。

  (二)商标。

  构建全方位商标政策体系,强化商标的导向作用,大力支持区县和有关部门以商标为抓手,指导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特色农业等重点行业的商标培育工作,在全市逐步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品牌企业群。鼓励和支持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引导和推动企业在经济活动中使用自主商标。全面提升企业创建自主品牌意识,加强商标运用和应对竞争能力。鼓励企业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自主商标,积极进行商标的国际注册,逐步提高自主商标商品的出口比例。充分发挥商标在农业现代化中的作用,推行“公司+商标+农户”经营模式,提高农民入市的组织化。鼓励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国际知名品牌。

  (三)版权。

  加大投入力度,推进产业发展。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文化娱乐、广告美术、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版权产业集聚区建立版权工作室,支持以版权为基础的知识产权产业发展;加强版权保护工作,显著减少侵权、盗版行为,实施正版工程和科技维权工程。到2014年,在全市培育不少于500家正版产品销售示范单位,正版产品市场占有率明显提高;实施远航工程,初步建成国际版权交易中心,5年内培育10家以上年版权输出100种版权贸易(输出)企业,版权输出数量年均增长15%,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立数字作品登记中心,鼓励作品版权登记,作品版权登记量年均增长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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