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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首都知识产权战略的意见


  (五)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工程。

  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构建和完善适应首都社会经济发展特点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法规体系,加强规制引导,强化依法行政。构建和完善满足首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建设需要的行政执法统筹体系,加强执法协调,提高执法能力。构建和完善首都知识产权保护的防御体系建设,在窗口型行业等重点部门和环节,注重规范经济活动的知识产权管理,明确管理环节中的知识产权责任,减少发生知识产权侵权的可能。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打击盗版行为,重点打击大规模制售、传播和侵权使用盗版产品的行为,有效遏制盗版现象。加强海关保护,加大执法力度,运用先进技术和风险管理手段,进一步提高主动查获侵权货物的能力,维护良好的进出口秩序。要力争做到面上不出现群发性侵权,点上不出现规模性侵权,侵权事件不断减少,净化首都知识产权发展环境,维护首都良好形象。

  (六)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积极发展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加快构建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为知识产权交易提供规范化操作与服务的平台。研究北京市知识产权交易规则体系,搭建知识产权电子商务平台,完善交易规则,为知识产权交易提供新的渠道。支持国家知识产权交易中心落户北京,支持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建设,建立自主知识产权出口示范基地。加强部门协同,争取中央有关部门支持,加快知识产权市场法规、政策建设,为知识产权交易业务发展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基础和保障。

  加强和改进中介机构服务与管理。加大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培训力度,加强执业资质管理,规范知识产权代理人等中介服务人员执业行为。研究制定促进代理机构发展的优惠政策,促进代理机构健康发展。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规范知识产权评估工作,提高评估机构的公信度。培育规范化、专业化的知识产权代理、咨询、评估、交易中介服务体系和法律援助体系。建立中介机构的信息管理、信用评价和失信惩戒等诚信管理体系,加强对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监管力度。

  发挥行业协会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和监督作用,协调解决行业内部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增强行业应对国际知识产权纠纷与诉讼的整体联防能力。支持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协会、商标协会和版权保护协会等协会的发展。充分重视行业协会的自律和反馈功能,构建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业维权、司法裁判等多位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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