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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首都知识产权战略的意见


  积极引导中央在京知识产权资源助力首都发展。发挥中央在京知识产权资源在构建首都知识产权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参与首都建设的决策咨询作用和融入首都发展的引领渗透作用。加强中央在京单位与区域经济发展的联系,推动各类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建设,探索产学研合作创造知识产权的新模式。

  (四)发挥中关村科技园区知识产权龙头带动作用。

  进一步增强园区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加大支持力度,增强企业知识产权意识,企业研发创新和相关管理人员做到“会检索、会申请、会管理、会保护、会经营”,推动企业实现“制度落实、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任务落实”,鼓励企业拥有更多数量和更高质量的知识产权,注重加强知识产权布局,努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完善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考核指标,推进创新成果的产权化。强化中关村一区多园多基地的专项功能定位,引导和聚集特定功能的专利池生成,积极探索向海外拓展的新模式。坚持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并举,着力研发和取得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巩固国内市场地位、参与国际竞争的新型企业,努力催生新兴行业的国际性领军企业,进一步强化中关村科技园区龙头创新地位,助力中关村全球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鼓励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增强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进一步加大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和应急救助工作力度,完善知识产权预警和风险防范机制,推动知识产权的海外布局,以知识产权助力“走出去”战略。加大对知识产权创造和标准创制企业及产业技术联盟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融资、保险、质押等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深入实施知识产权“百千对接工程”,动员百家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和千家企业对接,促进企业取得更多知识产权,有效运用知识产权。培育和发展符合中关村自主创新内涵的知识产权文化。

  推动园区知识产权资源支撑首都经济发展。按照市委促进区县合作、统筹区域发展的要求,提高中关村科技园区与知识产权的融合度,推动各区县实现高端发展。依托中关村科教资源密集、创新创业能力强的优势,以知识产权为依托,构建中关村科技园区研发、共建基地进行产业化模式,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以知识产权运用为核心,发挥知识产权作为区域产业集群的粘结剂和催化剂的重要作用,发挥中关村产业高端、高效、高辐射力的优势,推进企业聚集、形成产业集群,促进首都知识产权产业合理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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