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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指南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指南的通知
(京教函〔2009〕235号)


各区县教委,各高等学校,市教委直管直属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北京市教委研究,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自4月 30 日起启动2009年度课题申报评审工作。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指南将通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和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发布。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围绕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建设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为主题,以教师专业化发展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重点,以我市教育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以服务北京教育改革与发展实践、服务北京教育宏观决策、服务北京教育现代化建设为宗旨,准确把握教育理论、教育政策和教育实践发展的基本趋势和基本需求,组织全市研究力量开展研究。

  二、本年度重大课题将从“综合问题研究”中产生,每项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申报者可根据题目自行设计研究方案,填写《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重大课题申请书》。评审采取课题申报、资格审查、会议答辩、领导小组审批方式进行。

  三、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面向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幼儿园设立校本研究专项课题,资助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校(园)级领导主持的以学校为基本单位、与学校改革实践紧密相关、具有较高的组织程度,来源于学校改革和发展的实际,解决学校现实问题,教师群体参与的课题。每项课题资助经费3万元。

  四、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设立同类别自筹经费课题,其选题、申报和评审与资助课题的要求相同。

  一般课题全部为自筹经费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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