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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州市委关于表彰2008年度县市区委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县市区的决定

中共台州市委关于表彰2008年度县市区委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县市区的决定
(台市委发〔2009〕10号 2009年2月1日)


  2008年,我市党建工作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工作大局,坚定不移落实“三个台州”战略,紧紧围绕“两个社会”建设,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方法、新举措,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新的成绩。
  按照党建考核的有关规定,市委专门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考核组,于2009年1月9日至17日,对县、市、区委2008年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进行了综合考核和评价。根据考核结果和考核文件有关规定,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温岭市委、临海市委、椒江区委为 2008 年度县市区委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县市区,予以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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