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台州市委关于表彰2008年度县市区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县市区和市级单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的决定
(台市委发〔2009〕9号 2009年2月1日)
2008年,面对复杂形势和繁重任务,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省委“两创”总战略与“标本兼治、保稳促调”总要求,实施“三个台州”战略,扎实推进创业创新和“两年”工作,推动了全市各项工作继续向前迈进。在过去一年里,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级各单位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2008年度县市区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目标责任制、市级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直面困难,破解难题,狠抓落实,为全市经济平稳增长、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为总结表彰各县市区和市级各单位过去一年的工作成绩,市委、市政府从市级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于2008年12月至2009年1月,分别对县市区2008年度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市级单位工作责任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
对照 2008 年度县市区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在各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经市考核组考核,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市委常委会议审定,温岭市、天台县、临海市为 2008 年度县市区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县市区(具体名单见附件),陈伟义、叶海燕、张学明、王福生、徐鸣华、黄继满、朱李益、杨廉素、李志坚、王以琅、施士雄等11位同志为2008年度优秀公务员。市委、市政府决定,对优秀县市区温岭市、天台县、临海市和陈伟义等11名优秀公务员予以表彰。
对照市级单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在市级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市考核组分四组对各单位重点工作目标责任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了核查评分,市级有关责任部门对共性工作项目、加扣分项目的专项内容进行了核查评分。经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市委常委会议审定,市委组织部等 16 个单位为2008年度市级单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考核得分比照县市区考核结果,确定为市级单位考核优秀单位,市委、市政府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优秀县市区、优秀单位和优秀公务员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以更高的工作热情,更有力的工作措施,更务实的工作作风,争取更大成绩,在新一轮创业创新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市各地各部门和全体党员干部要以先进为榜样,高举旗帜,创业创新,深入实施“三个台州”战略,为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