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明政办〔2009〕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三明市“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三明市防灾减灾日活动方案
2009年5月12日是国家首个“防灾减灾日”,为做好首个“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有关精神,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政府应急管理职能,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管理、正面引导,紧紧围绕提升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这个主题,从我市实际出发,深入宣传各种防灾减灾法律法规知识和普及防灾减灾科普知识,提高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我市防灾减灾综合能力。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
活动时间:5月12日
活动内容:
1.街头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咨询;
责任单位: 民政部门牵头,地震、国土、水利、农业、林业、畜牧兽医水产、消防等部门配合。
2.中小学校防灾减灾主题活动;
责任单位:教育部门。
3.防震减灾桌面演练
责任单位:市地震部门牵头,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配合。
(二)开展宣传周活动
活动时间:5月7日-13日
主要内容:
1.媒体宣传: 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进行宣传、报道。
责任单位:宣传, 广电等部门。
2.科普宣传:利用公益广告、专题展览、街头咨询、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进行宣传。
责任单位:科技、民政、国土、水利、农业、林业、畜牧兽医水产、气象、地震、科协等部门。
(三)加强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