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清理规范征地拆迁安置房工作方案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9〕14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清理规范征地拆迁安置房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无锡市清理规范征地拆迁安置房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市区征地拆迁安置房管理工作,切实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现就拆迁安置房清理规范工作制订如下方案:
一、工作意义和目标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征地拆迁安置任务也越来越繁重。加强拆迁安置房的建设与管理,减少拆迁安置户在外过渡时间,是重大而具体的民生工作,也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求切实解决的社会热点问题。因此,要充分认识做好拆迁安置房清理规范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进行规范清理,力争在年内初步完成市区现有拆迁安置房的申报审核、登记清理工作,使全市拆迁安置房的管理更加有序,做到安置规范、账目清楚、手续完善。
二、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在市政府成立市拆迁安置房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建立日常工作机制,市建设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和各区政府于5月20日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每个部门派出不少于2人参加此项工作。
(二)严格政策,坚持标准
在清理整合原有政策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工作指南和操作办法,严格按照政策核清核准。一要严格甄别,认定拆迁户和非拆迁户,对非拆迁户不得办理任何权证。二要认真核定拆迁安置面积,合法合理的准予办理权证;对于明显不合理的超面积安置暂不办理。三要对拆迁安置中超面积部分的安置收益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四要对每个安置小区的公建配套项目进行调查摸底。
(三)协调配合,加快进度
各区、各部门应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加强沟通协调,加快工作进度。一是各区政府作为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主体,对于前期已经立项的拆迁安置项目,抓紧完善建设项目土地、规划、建设、安置审核等有关手续,为清理规范工作创造条件。二是国土、房管、建设等职能部门应相互配合,提供绿色通道,提高办事效率,加快清理规范工作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