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2009年度全市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9〕149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2009年度全市土地利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四日
2009年度全市土地利用计划
(市国土资源局 2009年4月)
根据《江苏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09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09〕111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关于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对策措施》(市委发〔2008〕57号)的要求,依据各地经济发展、土地资源现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和土地集约利用及使用效益等情况,现就2009年度我市土地利用计划分解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全市土地利用计划总体情况
今年,省下达我市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11650亩,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9030亩(新增建设占用耕地7000亩)。与往年不同,今年省厅下达的用地计划中,有部分计划已直接下达给江阴市和宜兴市,安排江阴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为2960亩,其中农用地转用计划2080亩(耕地转用计划1680亩);安排宜兴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为1890亩,其中农用地转用计划1370亩(耕地转用计划990亩);同时,根据省厅《通知》要求,在安排计划时,必须安排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用于农村建设用地,确保农村建设用地指标专项使用。
二、2009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基本原则
按照“扩内需、调结构、保增长、促发展”的总体要求,2009年用地指标的分配原则:
一是服务调整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层次的原则。优先向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优化产业结构调整项目、保障民生工程项目和环境工程项目等用地倾斜,向“三创载体”等提升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倾斜,向现代服务业项目倾斜。
二是坚持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的原则。优先保障5层以上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和高科技产业集聚区、环境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除重大、特殊项目外,严格控制在工业集中区、省级开发区、国家级开发区外单独选址进行建设。
三是优化土地利用空间结构,统筹城乡用地的原则。坚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政策,通过“万顷良田”工程建设,积极推进“两置换、一转换”,为我市的“三集中”腾出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