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9〕29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全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滕卫平 副省长
副组长:马祥图 省政府副秘书长
姜 潮 省卫生厅厅长
成 刚 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
成 员:韩玉起 省政府纠风办副主任
路 通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聂少林 省财政厅副厅长
石 光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王祖申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