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测绘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9〕5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测绘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安全厅、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保密局《关于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关于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
(省测绘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安全厅、
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保密局)
为了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测绘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号)精神,进一步维护正常的地理信息市场秩序,保障国家安全和利益,结合全省地理信息市场实际情况,现就整顿和规范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任务
全省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地理信息获取、提供、使用、生产、出版和传输等重要环节,严厉打击地理信息市场中的各种非法测绘活动,重点查处地理信息泄密、窃密案件和涉外、涉军非法测绘活动。要坚持打击和教育相结合,确保整顿和发展相互促进、相互提高,不断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推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保障国家安全和利益。用一年多时间,使无测绘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非法从事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加工、提供等测绘活动的行为基本杜绝,各种涉密地理信息泄密、窃密案件和非法提供互联网地图出版服务行为得到依法查处,各种涉外、涉军非法测绘活动得到有效遏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对地理信息市场的监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一)组织市场检查。积极组织开展地理信息市场全面检查,摸清市场总体情况,掌握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对从事地理信息数据保管、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等活动的单位,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存在隐患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检查,查找问题和漏洞,并组织这些单位开展自查整改,使其完善管理制度,争取从源头上消除各种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