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宿政办发〔2009〕51号 2009年3月23日)
宿豫区、宿城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骆马湖示范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宿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宿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创新城市管理体制和机制,整合城市管理资源,构建齐抓共管而又长效保持的“大城管”格局,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全面提升城市形象,根据国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及《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宿迁实际,特制定宿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增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出发,积极创新城市管理体制和管理办法,合理构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体系,理顺城市管理部门职责,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应用现代信息科技手段,建立政府监督指挥、部门协调运作、市民广泛参与,各有关方面各司其职、各尽其能、相互配合的城市管理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为民办实事的原则。把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努力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优美、洁净、舒适、有序的人居环境作为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2.提升效能、全面协同的原则。城市管理面广量大,实现城市管理中问题的发现和处置的高效、快捷,必须强化统筹协调、各方协作的工作机制和管理与技术创新相匹配的互动机制,优化城市管理流程,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的运转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3.统一标准、整合资源的原则。按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行业标准,采用“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和“城市部件管理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利用GPS等多种信息技术,统一信息系统建设、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与编码、地理编码等,提高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兼容性、开放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整合现有城市管理资源,对人员、设备和信息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提高城市管理效能,避免重复投资建设。
4.科学实用、信息共享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突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科学性、实用性,注重创新、注重实效,降低运行成本,提高管理效益。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要与城市其它监管系统相互衔接,实现技术数据共用、信息共享、相互移植。系统预留接口,方便升级换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