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建设厅关于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山西省建设厅关于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晋建村字[2009]190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
  今年,省政府将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列入十件实事,共确定1万户的解困任务。各地围绕“抓实施方案制定、抓任务分解到户、抓开工建设、抓解困进度、抓示范培育”的工作思路,强化措施,稳步推进,取得了积极进展。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截至4月10日,全省承担解困任务的11个市86个县(市、区)中,新开工建设农村解困房363户,平陆等39个县(市、区)政府出台了实施方案,平定等26个县(市、区)成立了领导机构,清徐等52个县(市、区)已将任务分解到所属乡(镇)、村,古交等12个县(市、区)开工建设。
  二、存在问题
  (一)有些市、县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成立领导机构、下发实施方案。共有9个设区城市和47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尚未下发实施方案。大同市、朔州市、晋城市未按要求上报工作进度。
  (二)共有34个县(市、区)未将解困任务分解到乡(镇)。大部分县(市、区)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农村住房解困对象申请、认定工作。
  (三)大多数县(市、区)未能按照要求按时开工。多数县(市、区)县级配套启动资金还未落实,工程建设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影响了解困工程的及时开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农村住房解困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农村广大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的民生工程,也是扩大内需的有效措施。各地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这项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议常抓。
  (二)加强领导。各市、县(市、区)建设局要迅速报请政府成立农村住房解困领导机构,加紧督促所属县(市、区)制定并下发实施方案,尽快协调落实县级配套资金。要严格执行月报制度,每月25日前上报各地本月进展情况。
  (三)抓紧推进。各县(市、区)要加快进行任务分解,迅速完成解困对象认定工作,并于4月25日前将任务分解到户情况统计表上报我厅。同时,本月内各地必须全面开工。我厅将不定期对各地解困进度进行督查,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及时报告省政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