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促进一批劳动者成功创业。落实《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降低创业门槛,减免相关税费,加大社保补贴支持力度,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和创业补贴政策。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均要成立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明确专人和专用窗口提供创业指导服务。健全创业培训机构,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丰富创业培训手段,提高创业培训质量。发动全社会力量,征集创业项目,挖掘创业资源。强化创业项目评估论证,做好创业项目使用推广,积极引导和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五是培养一批中高级技能人才。落实《关于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意见》文件精神,切实加大中、高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力度,突出三个重点,要加大职业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毕(结)业生“双证”制度推进力度,切实提高毕结业生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要强化企业职工岗位升级培训和鉴定。要广泛组织技能竞赛,让有一技之长的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努力提高高技能人才的比重。
六是扩展一批社保覆盖人群。区别对待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对开发区企业采取“一企一策、分门别类、定点帮扶”的办法,成熟一家,服务一家,参保一家。对暂不具备全部参加五险的开发区企业,可允许其先参加养老、失业、工伤等保险,优先为经营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熟练工人等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对商贸流通、餐饮等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小的单位,采取逐户审查的办法,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保缴费;落实《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各地在试点基础上,优先做好村干部、个私经济从业人员、养种殖大户、外出务工等收入较高群体的参保工作,不断扩大覆盖范围;在调研的基础上,探索出台《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全面建立征地农民“即征即保”的工作机制。
七是创建一批和谐守信企业。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担保金制度》和《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实施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制度,研究出台“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切实从源头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将维权关口前移,通过开展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免费培训,引导企业经营者提升政策观念,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将协调关口下移,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调解机制,多元化营造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和谐守信企业创建。
八是评选一批星级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落实《关于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劳动力就地转移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细化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考评办法,全面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工作、制度“六到位”,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均要设立劳动保障事务所,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含3人)。确保60%以上的行政村建立劳动保障工作站,明确一名专职劳动保障协管员,专门从事农村劳动力就业服务工作。突出开展乡镇(街道)、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考核,重点加强劳动保障政策、法律法规和就业各项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服务水平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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