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劳动保障服务“三保一促”暖春行动方案的通知
(宿政办发〔2009〕65号 2009年4月13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骆马湖示范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开展劳动保障服务“三保一促”暖春行动的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开展劳动保障服务“三保一促”暖春行动的方案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三保一促”(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工作部署,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切实推进民生建设,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09年4月21日至7月30日,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劳动保障服务“三保一促”暖春行动(以下简称“暖春行动”),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能上加能、快上加快、好上加好”总体工作要求,以落实惠民政策为主线,以扶持企业发展为重点,以让群众得实惠为目标,组织开展“暖春行动”,进一步做好稳定和促进就业工作,切实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暖春行动”,全市对确定的困难企业100%落实扶持政策;帮扶1600名困难对象就业;引导和鼓励创业4000人,带动就业24000人;培养中级技能人才2.13万人、高级技能人才6360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扩面分别达1.35万人、2.52万人、6030人、2.09万人、1.44万人,开发区企业职工参保率稳定在30%以上,城镇三产服务业从业人员参保率达到80%以上,新农保扩面2.5万人,新农保覆盖率达20%以上,被征地农民保障覆盖面达到60%以上;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金100%足额收支,工资支付专用账户100%足额设立。
三、时间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4月中旬)。以市政府名义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在全市范围展开宣传,营造氛围。
第二阶段:调研走访(4月中旬-5月中旬)。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组织开展一次劳动保障大走访和大调研。一是深入企业大走访。了解企业经营现状、用工需求、劳动关系状况、职工技能等级情况、劳动合同签订履行情况、职工工资发放情况、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以及企业在劳动用工管理、办理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服务需求和需要政府扶持的要求。二是深入基层大调研。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平台作用,了解广大农民对养老保险的需求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需求,了解各社区就业困难对象的基本状况,了解有创业意向劳动者的创业愿望,了解职业学校培训机构的技能人才培训状况和技能鉴定需求,了解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关系状况及工资支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