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局关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9〕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市交通局关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市交通局)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形式稳定,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体部署,结合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深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行政管理部门及业主监管、施工企业负责、监理单位监督、参建各方齐抓共管”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有效整治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隐患,实现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发展,为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太原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及办公室。
(一)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
负责组织制定交通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和有关工作制度,对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安排部署。
组 长:
张建刚 (市交通局局长)
副组长:
闫明生 (市交通局副局长)
郭太林 (古交市副市长)
杨保恒 (清徐县副县长)
韩 勇 (阳曲县副县长)
景德奎 (娄烦县副县长)
董 良 (小店区副区长)
张志勤 (迎泽区副区长)
高 伟 (杏花岭区副区长)
王承江 (尖草坪区副区长)
张 霞 (万柏林区副区长)
牛东全 (晋源区副区长)
贾全福 (市公路管理处处长)
石爱军 (市地方海事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