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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关于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关于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9〕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市经委关于《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市经委)

  为深刻汲取2008年以来我省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我市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总体平稳态势,根据省、市政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的总体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程标准,提高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电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危险源辨识、分析、监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全市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
  成立太原市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及办公室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联合检查工作组。
  (一)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
  负责组织制定电力行业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和有关工作制度,统一领导、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协调电力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 王宇魁 (市长助理)
  副组长: 张学荣 (太原供电分公司副经理)
       董 良 (小店区副区长)
       李卫平 (迎泽区副区长)
       高 伟 (杏花岭区副区长)
       王承江 (尖草坪区副区长)
       王静恩 (万柏林区副区长)
       高二虎 (晋源区副区长)
       褚宇平 (古交市副市长)
       张晋涛 (清徐县副县长)
       王春龙 (阳曲县副县长)
       景德奎 (娄烦县副县长)
       胡志峰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 彤 (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
       徐美玲 (民营区管委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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