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领导组办公室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办公室主任:雍志杰
副 主 任:万方 赵晋威 杨庆 李凯 刘继红刘树平 杨彬 贾学东 王金花 周俊芳岳迎春 贾小涛
(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市县(市、区)联合检查工作组
市领导组组抽调市、县(市、区)质监局有关人员组成12个联合检查工作组,对各县(市、区)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三、专项整治范围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使用的起重机的安装、使用除外)安全管理及其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四、专项整治检查内容
(一)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查
1.是否按照要求对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是否制定实施方案,配齐工作人员,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是否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进行无一遗漏的排查摸底并对问题和隐患进行认真整改。
2.生产资源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持有效生产许可证;相关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具有有效资格证件;组织机构是否符合保障产品安全性能质量要求,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条件变化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否及时修订,现行组织机构是否符合质保手册规定;使用的规范标准是否及时更新。
3.管理记录填写及签署是否齐全,产品或竣工档案是否完整,归档管理是否规范;设计、制造、安装、重大维修档案是否建立;设计图样及审批手续是否符合要求,生产相关记录是否建立,监督检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生产图纸、工艺文件、记录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部件、材料保管是否符合要求,生产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规定;检验设备仪器是否满足要求,各项检测试验记录是否符合实际;是否存在非法制造、改造特种设备和“土特种设备”情况。
(二)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检查
1.是否按照要求对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实施方案,配齐工作人员,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是否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进行无一遗漏的排查摸底并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认真整改。
2.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聘用专(兼)职管理人员情况,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特种设备人员教育培训、操作规程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特种设备档案、作业人员档案建立管理情况。 3.建立和执行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处理、责任追究制度情况;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监控情况,是否制订具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具备应急救援能力、按预案要求进行演练,应急救援装备和急救物品的配备、存放、检查维护是否符合要求;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经过制造监督检验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并检验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