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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安委办关于淮安市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等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水上交通:组织开展沿河砂石运输船、施工船和桥梁防碰撞、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渔船碍航、堵航、饮用水源地及船舶防污染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有毒有害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的登记备案工作;排查治理航运企业、港口企业、水运施工企业和水运船舶安全隐患。继续加强对“三客一危”重点船舶和京杭大运河、洪泽湖、乡村渡口、市区码头等安全管理,继续抓好渡口渡船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船泊的安全整治,督促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加强乡镇非运输船舶安全监管,确保水上运输安全。
  化工专项整治:严格化工生产企业产业政策准入门槛。继续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严格禁止落后生产能力转移流动的通知》、《全省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强苏北地区新建化工项目管理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严格化工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新、改、扩建化工项目审核审批程序,加强综合审查和事前把关;加快园区外-15-化工生产企业入园进区;继续加快化工集中区(域)的清理确认工作,抓紧完成区域环评和安评等手续;加快集中区安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化工集中区管理制度,规范化工集中区管理,为区外企业搬迁入园创造良好的环境;制订完善的搬迁实施方案,积极引导和有序推进区外分散的化工生产企业搬迁入园;加强化工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工作;认真收集汇总各地关闭企业和搬迁改造企业所达到的污染减排效果,及时汇总报送相关信息;继续完善化工行业长效管理机制;总结吸收各地开展化工专项整治工作好的做法及有效措施,使之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化工行业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全市化工行业管理迈上新台阶。
  危险化学品: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专家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针对化工生产企业内外部安全距离不符合设计规范、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措施不符合规定要求、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作业现场主要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等突出的安全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中擅自建设、未批先建、不遵守建设项目许可程序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严把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关,严格许可证的审查发放。加快推进涉及危险工艺化工生产企业的自动化改造进程,提高生产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
  建筑施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管,制定和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铁路、公路、水利和电力等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消防安全、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高大桥梁及地下暗挖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以及预防建筑施工有害气体中毒等措施。加强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和使用管理。
  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或者人员密集场所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防火分区符合要求,高层建筑管道井、幕墙、风管等部位的防火分隔措施落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防烟、封闭楼梯间符合要求,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符合要求;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运行正常;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消防宣传“三提示”和提示性、警示性、禁止性消防安全标识齐全,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科学适用并定期组织演练。
  农业机械:加强农机安全源头监管,开展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资质和农机维修网点的检查整顿,对违规开展拖拉机驾驶培训和农机维修、报废回收业务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对在维修网点进行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机械和零配件、私自拼装、改装、加大速比等行为,从严处罚,取缔违法活动;加强农机安全监理行政许可条件建设,严格属地管理,严把农机驾驶人员考试关、农业机械登记关和检验关,全面规范农机安全监理行政许可行为;整合基层农机安全生产宣传资源,建立农机驾驶人员违法记分和安全学习日制度,促进农业机械人员驾驶操作技能水平的提高和安全意识的增强。
  渔业船舶:渔业船舶持船舶检验证、船舶登记证、捕捞许可证(捕捞渔船)方可作业,渔业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施设备配备齐全,运行正常;渔业船舶实行进出港签证;落实渔业船舶编队生产制度;加强蟹笼、渔运等高危作业渔船及老旧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加强渔业船员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渔业船员持证上岗;渔业船舶严格执行各项航行作业规则、规程等;滩涂养殖要加大整治养殖生产秩序的力度,强化养殖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明确养殖单位承包人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推进滩涂养殖生产的“三化、五覆盖”工作,着重检查用滩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订和执行、安全员的配备、滩涂养殖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业务培训、从事养殖生产的交通工具的安全设施配备、设置路标和警示标志、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和演练等情况,从源头上制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业主)从事养殖生产。
  特种设备:重点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建档、检验、检测、安装、租赁、维护、保养和使用,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等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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