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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安委办关于淮安市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等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安委办关于淮安市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等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政办发〔2009〕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市安委办制定的《淮安市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淮安市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淮安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淮安市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省安委办《江苏省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切实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和维护安全生产法制秩序,进一步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市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取得成效,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戚寿余 副市长
  副组长:
  赵 权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局长
  成 员:
  郑余生 市公安局副局长
  黄富国 市建设局副局长
  张立华 市安监局副局长
  刘 晟 市交通局总工程师
  孙 伟 市公安消防支队队长
  何玉明 市畜牧水产局副局长
  陈世凯 淮安质监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高金宝 市经贸委副主任
  李有才 市国土资源局副书记、副局长
  王学梅 市水利局党委副书记
  李锐市 农机局副局长
  陆卫东 淮安工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16个执法行动专项指导组,具体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全市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张立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16个专项行动指导组负责人由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管领导担任。
  16个执法行动专项指导组:
  1.道路交通指导组: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2.建筑施工指导组:由市建设局组织实施
  3.危险化学品指导组:由市安监局组织实施
  4.非煤矿山指导组:由市安监局组织实施
  5.烟花爆竹指导组:由市安监局组织实施
  6.内河水上交通和道路客货运输指导组:由市交通局组织实施
  7.消防指导组:由市公安消防支队组织实施
  8.渔业船舶指导组:由市畜牧水产局组织实施
  9.特种设备指导组:由淮安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实施
  10.铁路指导组:由市经贸委组织实施
  11.国土资源指导组: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
  12.民爆器材、国防科技工业指导组:由市经贸委组织实施
  13.电力、冶金指导组:由市经贸委组织实施
  14.水利指导组:由市水利局组织实施
  15.农业机械指导组:由市农机局组织实施
  16.工商管理指导组:由淮安工商局组织实施
  三、主要任务
  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要在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建筑施工、消防、道路客货运输以及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确定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对以下行为坚决打击或查处:
  (一)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二)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三)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的;
  (四)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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