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卫生厅人感染猪流感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4.组织开展社区综合性预防工作。动员群众理解、支持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促进“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置”防控措施的落实,真正做到把疫情控制和扑灭在疫点上。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网络作用,及时报告疫情信息,投诉违规行为。
  三、疫情的解除
  经疫情应急处理技术指导组对疫情控制效果进行综合评价,确定经过疫情检索,疫区内最后一例确诊病人恢复后7天内无新发病例出现,由省卫生厅报请省政府批准,可解除疫情,转入常规防控。
  疫情解除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及时总结疫情及调查处理情况,逐级报省卫生厅。

第五章 督查评估


  督查评估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领导小组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组织的应急工作进行督查评估。要制定督导检查方案,坚持综合性督查和专业性督查相结合,确保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一、综合督导检查:
  ㈠主要内容
  1.组织队伍是否健全;
  2.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3.政策措施是否到位;
  4.应急物资储备;
  5.总体目标任务进度;
  6.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
  7.培训演练组织情况;
  8.监督组负责对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疫情报告、消毒、医疗废物处理、防控措施落实等执法督查。
  二、专业督查
  ㈠专业督查项目:
  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查指挥调度系统是否畅通、高效;
  2.新闻宣传组负责信息通报是否及时准确,健康教育是否深入普及,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是否到位,并进行效果评价;
  3.监测与疫情组负责督查监测点建设及监测报告、预测预警工作;
  4.医疗救治组负责督查医学观察点、定点医院、发热门诊、预检分诊的建设和管理,医疗机构的培训、防护、诊治准备等工作情况;
  5.中医药组负责督查指导中医药部门参与人感染猪流感预防诊治工作;
  6.后勤保障组负责督查保障经费及应急工作条件的落实;
  7.疾控机构负责对医疗机构疫情监测报告、传染病防控的检查指导;
  8.卫生监督执法单位负责对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的执法督查。
  三、奖惩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