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组织开展社区综合性预防工作。动员群众理解、支持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促进“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置”防控措施的落实,真正做到把疫情控制和扑灭在疫点上。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网络作用,及时报告疫情信息,投诉违规行为。
三、疫情的解除
经疫情应急处理技术指导组对疫情控制效果进行综合评价,确定经过疫情检索,疫区内最后一例确诊病人恢复后7天内无新发病例出现,由省卫生厅报请省政府批准,可解除疫情,转入常规防控。
疫情解除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及时总结疫情及调查处理情况,逐级报省卫生厅。
第五章 督查评估
督查评估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领导小组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组织的应急工作进行督查评估。要制定督导检查方案,坚持综合性督查和专业性督查相结合,确保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一、综合督导检查:
㈠主要内容
1.组织队伍是否健全;
2.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3.政策措施是否到位;
4.应急物资储备;
5.总体目标任务进度;
6.阶段性任务完成情况;
7.培训演练组织情况;
8.监督组负责对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疫情报告、消毒、医疗废物处理、防控措施落实等执法督查。
二、专业督查
㈠专业督查项目:
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查指挥调度系统是否畅通、高效;
2.新闻宣传组负责信息通报是否及时准确,健康教育是否深入普及,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是否到位,并进行效果评价;
3.监测与疫情组负责督查监测点建设及监测报告、预测预警工作;
4.医疗救治组负责督查医学观察点、定点医院、发热门诊、预检分诊的建设和管理,医疗机构的培训、防护、诊治准备等工作情况;
5.中医药组负责督查指导中医药部门参与人感染猪流感预防诊治工作;
6.后勤保障组负责督查保障经费及应急工作条件的落实;
7.疾控机构负责对医疗机构疫情监测报告、传染病防控的检查指导;
8.卫生监督执法单位负责对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的执法督查。
三、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