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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勘察设计协会:

  为提高施工图审查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134号令)第十七条要求以及国家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四月十日

  附件:
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提高施工图审查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134号令)第十七条要求以及国家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施工图审查工程师继续教育旨在使其适应施工图审查工作发展的需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规范、工程、标准和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动态,使施工图审查工程师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得到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以完善其知识结构,保持较高的审查水平。
  第三条 参加和接受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力和义务。凡取得施工图审查工程师资格均应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的学时。
  第四条 省勘察设计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施工图审查工程师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制定继续教育必修课的教学计划,组织培训教材,邀请专家讲课。各市勘察设计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审查工程师继续教育的督查。
  第五条 施工图审查工程师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0学时,两年资格印章有效期内不得少于80学时,其中40学时为必修,40学时为选修,可一次计算,也可累计计算。
  第六条 施工图审查工程师继续教育的学时计算方法如下:
  (一)在资格印章有效期内,参加考题设计和审题工作的全省施工图审查工程师资格考试命题专家组成员,以及参加有关施工图审查制度政策标准的制定、参加施工图审查工程师资格考试指定参考教材编写、参加施工图审查继续教育讲课的人员可相当于完成本资格印章有效期内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学时。
  (二)在资格印章有效期内参加施工图审查工程师资格考试人工阅卷一次,可相当于完成继续教育80学时(必修课40学时、选修课4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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