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铁路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9〕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铁路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南宁市铁路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掀起交通建设新高潮的决定》(桂发[2008]14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与铁道部的有关协议精神,确保完成南广铁路、贵广铁路、湘桂铁路的征地拆迁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铁路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市 长
副组长:
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成 员: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发改委主任
市财政局局长
市国土局局长
市建委主任
市规划局局长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市重点办主任
市监察局局长
市林业局局长
青秀区党委书记
青秀区区长
西乡塘区党委书记
西乡塘区区长
兴宁区党委书记
兴宁区区长
江南区党委书记
江南区区长
良庆区党委书记
良庆区区长
邕宁区党委书记
邕宁区区长
宾阳县县委书记
宾阳县县长
横县县委书记
横县县长
武鸣县县委书记
武鸣县县长
隆安县县委书记
隆安县县长
马山县县委书记
马山县县长
上林县县委书记
上林县县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南广、贵广、湘桂等铁路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协调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具体推进工作方案,指导协调并组织实施;根据需要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衔接自治区与南宁市、南宁铁路局、市直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督促检查征地拆迁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