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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环保局关于宁波大榭万华码头有限公司扩建2万吨级液体化工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宁波市环保局关于宁波大榭万华码头有限公司扩建2万吨级液体化工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宁波大榭万华码头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要求审批宁波大榭万华码头有限公司扩建2万吨级液体化工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万华码头发〔2009〕8号)及随文报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报告书评审会专家意见、大榭环保局初审意见(甬榭环〔2009〕3号)、市海洋局审核意见(甬海〔2009〕4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结论、专家评审意见和大榭环保初审意见,同意你公司在大榭岛西北侧(在万华码头5万吨级液体码头东侧)扩建2万吨级液体化工码头工程一座,码头泊位长263米。设计年通过能力为102万吨。经营货种为PM、烧碱、甲醇、苯、乙烯、VCM、EDC、苯胺、盐酸、甲苯、环氧丙烷、环氧氯丙烷、甘油等化工品种。经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可以作为本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的环境保护依据。

  二、在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必须加强环保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认真落实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一)按环评要求采用和落实先进的装卸生产工艺、技术和治污措施,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切实减少和控制有机废气的产生和排放;加强对各类生产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减少“跑、冒、滴、漏”而产生的有机废气污染。

  (二)各物料采用装卸臂(复合软管)装卸,管线和泵配置须根据物料分类做到专管专用。装船时采用输油臂液下浸没式作业,严禁开仓作业;装卸船完成后采用氮气或压缩空气吹扫管道,有效收集残液。设置废气回收管道,通过风机将废气送至后方罐区废气处理装置处理。

  (三)项目须实行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依托后方罐区工程废水处理设施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码头作业平台设置局部围坎和截污沟,收集码头装卸区的初期雨水和冲洗废水并纳入码头污水收集池,防止少量事故溢出的化学品和管线滴漏直接入海。项目建设污水输送管道和提升泵站将废污水接入后方罐区处理。

  (四)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五)严格按环评要求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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