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政产学研合作的重点企业建设。按照科技创业和企业创新的要求,突出企业在推进政产学研合作中的中心地位。根据企业创新需求和产业发展方向,积极探索不同类型企业政产学研合作的形式和途径。对技术创新需求强的企业,要多形式、多渠道利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创新资源,对关键技术、重大技术联合攻关、合作开发,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加强各类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平台建设。围绕重点和优势产业,引导我市园区、企业积极寻求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优势学科合作,共建各类科技创新平台。按照政府引导、多元投入、市场运作、政产学研合作的方式,推进15家省级技术中心和30家市级技术中心的政产学研合作机制建设,构建技术创新支撑服务平台。
(四)加快推进政产学研合作的示范基地建设。按照“重点建设、辐射示范”的要求,鼓励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与我市各县(区)、乡镇、专业园区产业化基地开展全面合作,鼓励支持我市产业集群、功能园区、专业乡镇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实行定向挂钩和多向挂钩。针对发展中需要解决的关键技术、重点成果转化等问题,实施联合攻关,合作互动,提升基地化水平。研究制定政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认定标准和办法,成熟一个,认定一个,并集中有关专项扶持政策,择优给予政策、资金支持。
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打造政产学研合作人才高地
(一)以企业为载体,加快高层次人才培养步伐。建立完善的培养、引进人才使用机制,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培训机构建立长期的科技与人才合作关系。积极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群,与合作机制院校合作设置课程,加快培养急需和紧缺人才。利用合作项目载体,引进一批善于组织研发和成果转化的科技企业家,引进一批学科或技术带头人,引进一批拥有科研成果、研发能力较强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合作培养企业自主创新的高层次人才,选派一批科技人员到政产学研合作院校进行客座研究和合作培养,参与项目前期研究。以企业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为主攻目标,合作培养一批在职工程硕士、博士。
(二)改善人才引进使用机制。以多种形式广泛吸引海内外高级人才来我市兼职、挂职或短期工作,加快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进程。建立符合实际、科学有效的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地方院校和科研机构,把成果产业化、市场化作为业绩考评、职称评定的重要资格。鼓励优秀人才和团队进入或组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和项目开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