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各城区:负责辖区范围内的人行过街设施和市政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和涉及城区行政的有关协调工作。
(八)项目业主(市城投公司、市创宁公司):全面履行项目业主职责,协调设计、审查、施工、监理等单位及各相关主管部门,具体承担分项目实施工作,负责各分项目推进、管理,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九)具体项目责任分解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五、工作措施
(一)各项目业主(责任单位)制定好各分项目的详细工作方案、建设倒排工作计划,按程序和要求组织项目实施。同时,为了切实落实该项工作,各成员单位人员必须各尽其责,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定期召开协调工作例会,召集各分项目责任单位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安排好下阶段工作,对工程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和解决;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特殊的难点问题召集有关部门进行协调,研究和商讨解决措施,需市人民政府解决的问题,在提出解决措施的基础上,及时报市人民政府解决。
(三)各分项目时间紧、任务重,需采取特事特办的方式,各部门应开设绿色通道,尽量简化手续报批及办理程序,适当压缩项目前期手续报批时间,为项目按期完成创造有利条件。
(四)各项目业主(责任单位)应在每月26日前将各项目本月推进情况书面报告市建委,市建委于下个月2日前报告责任领导及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五)由于6座人行过街设施项目的具体定点、建设规模和实际投资尚未确定,为确保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年度投资规模不少于7500万元,除附件1所安排的项目外,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特制定2009年为民办实事市政设施项目的备选方案, 具体备选项目的内容及责任分解见附件2。
附件1:南宁市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人行过街设施、长湖东路、月湾路及6座人行过街设施等市政设施项目责分解及时间安排表
附件2:南宁市2009年为民办实事市政设施备选项目责任分解及时间安排表
附件1:
南宁市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人行过街
设施、长湖东路、月湾路及6座人行
过街设施等市政设施项目责任
分解及时间安排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责任单位
| 责任
领导
| 建成使用时间
| 年度计划投资(万元)
| 备注
|
一
| 6座人行过街设施
| 市城投
公司
| 杨荣才
| 9月20日前建成投入使用
| 3000
|
|
二
| 月湾路(白云路-长湖东路)
| 市城投
公司
| 杨荣才
| 9月20日前建成投入使用
| 2500
|
|
三
| 长湖东路(凤翔路-月湾路)
| 市创宁
公司
| 和立强
| 9月20日前建成投入使用
| 2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