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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人行过街设施及市政设施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刘为民  兴宁区区长

        黄建宁  江南区区长

        赵禹鹏  青秀区区长

        廖伟福  西乡塘区区长

        黄 宁  邕宁区区长

        孙志强  良庆区区长

        和立强  市创宁公司董事长

        杨荣才  市城投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和指导工作的开展。

  主   任:梁 鸿  市建委副主任

        杨 敏  市发改委副主任

  副 主 任:李 宁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如军  市国土局副局长

        冯 路  市规划局副局长

        唐 琨  兴宁区副区长

        阳 强  江南区副区长

        甘 诚  青秀区副区长

        梁明志  西乡塘区副区长

        梁 展  邕宁区副区长

        朱 沫  良庆区副区长

        刘巧瑛  市创宁公司总经理

        黄 挺  市城投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市建委、规划局、国土局、财政局等单位分管科室有关人员担任。

  四、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市建委:负责组织全面协调、管理工作,制订工作计划、安排协调会议、督促各相关单位的实施进度,协调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负责各项目的推进情况上报。

  (二)市发改委:负责6座人行过街设施等一批市政设施项目的立项和初步设计的审批。

  (三)市规划局:负责组织6座人行过街设施等一批市政设施项目的定点及规划方案的审批,配合协调项目推进。

  (四)市财政局:负责筹措、核拨长湖东路、月湾路及6座人行过街设施等一批市政设施的建设资金,并对工程预决算进行审核。

  (五)市国土局:配合各项目业主开展拟建项目的集体土地和农用地的征地工作,及时完成项目土地手续的办理。

  (六)市拆迁办:配合各项目业主、城区积极开展国有土地项目的房屋拆迁、补偿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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