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府办〔2009〕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领导,确保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08〕170号)的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南宁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粮食局局长

  成 员:市监察局分管副局长

      市发改委分管副主任

      市财政局分管副局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