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施工用水价格的通知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施工用水价格的通知
(建筑[2009]302号)
各区、县建委,各局、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水价的通知
》(津价商【2009】65号)文件精神。经测算,相应调整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用水价格,建设工程施工用水价格由6.2元/立方米调整为6.7元/立方米。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