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强基层公益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政〔2009〕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加强基层公益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四月八日
洛阳市加强基层公益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我市基层公益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根据全省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坚持城乡、区域文化协调发展,逐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坚持把建设重心放在基层和农村地区,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统筹规划、加大投入,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提高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基本文化权益问题,推动全市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加强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基层公共文化馆(站)、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互联网公共信息服务点等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形成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到2010年,基本实现县区有达标的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有文化服务中心,村(社区)有文化活动室,全面提高广播电视覆盖水平和体育健身工程利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看电影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公共文化鉴赏、参加群众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
三、重点工程建设
(一)文化馆、图书馆等文化设施建设。“两馆”设施建设是基层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抓紧项目立项,在新区高标准规划建设市文化艺术中心(群众艺术馆)、洛阳现代图书馆等重大公益性文化项目, 2010年前开工建设。各县(市)要切实落实“两馆”设施建设任务,加快建设步伐,努力把图书馆、文化馆建成地方标志性文化设施,最低要达到三级馆标准,城市区要争取达到二级馆标准。“两馆”设施已达标的,要进一步完善功能、改善条件,争创省级示范馆。建设集图书阅览、文体娱乐、宣传教育等为一体的乡镇文化服务中心,要单独成院,建筑面积达到300-5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面积应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十一五”期间完成建设任务。要按照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社区建设要求,大力推进村文化活动室和社区文化活动室建设,合理布局,综合利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村文化活动室和社区文化活动室等基层公益文化阵地建设,社区文化活动室面积要达到100-200平方米。推进体育健身工程建设,为已达标的村级文化大院和城市社区配备1套体育健身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