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川办函[2009]76号 二○○九年三月十八日)
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国深化政务公开经验交流会议和省政务公开联席会议第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营造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环境,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做好2009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服务“两个加快”,突出公开重点
政务公开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政府工作各个方面,必须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一)灾后恢复重建。把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项目推进情况作为灾后恢复重建公开的主要内容, 公开国家和省出台的灾后恢复重建综合性政策、《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灾后恢复重建年度计划》、《灾后恢复重建年度报告》等相关信息。
在主要媒体上公布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招投标相关信息,公开招标文件,严格规范评标过程,并公布评标结果。公布人民群众关注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相关信息。(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二)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公开重大项目推进、招投标、投资计划目标分解任务、投资计划目标完成情况,公开《全省2009年重大项目计划安排》,《全省重大项目计划执行情况》,《重大项目推进工作动态》,评标公告、文件、结果,项目投资方向、进度等情况。公开21个市(州)2009年上半年和全年投资计划目标完成情况。(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实施民生工程。将实施“八项民生工程”方案和目标作为主要内容,及时公开政策措施、对象范围、项目安排、资金投向、执行进度、实施效果及下一步打算等情况。公开2008年全省实施“八项民生工程”完成情况和2009年实施“八项民生工程”方案。公开有关民生工程政策、项目和资金变更、撤销或终止的情况。(省政府办公厅负责)
(四)深化行政效能建设。公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部署、工作重点、责任分工、工作进展信息。公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规范行政权力的自由裁量权和“两集中、两到位”情况。在政务服务中心推行办事人员、办事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纪律、办事结果“八公开”。公开落实“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效能监察、转变作风方面的情况。(省政府办公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