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消防工作。进一步完善社区消防工作机制,明确社区消防工作职责任务,落实社区消防责任制,继续深入推进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经常性消防安全巡查检查,深入排查整治社区火灾隐患,保障社区消防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落实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监护措施,推广社区消防夜校模式,指导社区开展日常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零火灾社区”争创活动,100%的社区达到消防工作建设标准。
四、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15.以新《
消防法》宣传普及为重点,发挥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作用。各县(市、区)要建立完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机制,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灭火基本技能和逃生基本方法;以新《
消防法》发布为契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熟练掌握新《
消防法》的内容;发挥主流媒体、公众媒体和固定教育基地的宣传作用,电视、报刊、广播要有消防教育专栏,消防教育馆、消防夜校、消防站等固定消防宣传教育基地每月定期向社会开放,在宣传、教育、文化、妇联、科协、团委等部门和社会团体之间建立消防宣传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主导,媒体联动,全民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宣传氛围;每个县(市、区)在城市繁华地段、大型商场、社区建立消防宣传橱窗不少于15块。每个乡镇所在地建成2块大型消防宣传牌,每个行政村设置不小于10平方米的固定消防宣传图板。要切实做好“新《
消防法》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建国60周年庆典”、 “119消防夏令营”、“119消防宣传周” 等大型消防宣传活动,全面提高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火灾事故的能力。
16.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各县(市、区)要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工作,积极开展消防文化广场活动,消防艺术团体定期深入农村、社区进行巡演。各县(市、区)要成立专职消防宣传队伍,配备一台多功能消防宣传车,组建由3至5名消防文职人员组成的消防宣讲服务队,定期开展义务消防宣传教育。将消防宣传纳入基层党组织远程教育和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和“三下乡”等内容;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广电等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职业培训和公益电视节目播出计划,不断提升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119消防夏令营”、“119消防宣传周”等重大宣传活动水平,实现大中小学生消防教育培训常态化,100%的学校开设消防课程,在校学生受教育率要达到100%。要把单位一线员工、农民工、妇女和老、幼、残等作为重点宣传教育对象,着力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