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农村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三)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和城乡统筹,把农村环境保护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起来,切实抓好源头控制、过程管理、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着力推进环境友好型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四)主要目标。到2012年,全省农村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初步控制,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一定进展,测土配方施肥面积占农作物面积的比例达到80%以上,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率提高10%以上,经认证的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占农产品总量的8%以上,农村户用沼气普及率达到2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顺利推进,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65%,淮河、巢湖流域的乡镇生活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30%和35%,其他地区分别不低于10%和15%,农村清洁工程自然村覆盖率达到1%。
到2015年,农村环境管理组织体系初步形成,农村环境监测和监管能力明显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率显著提高,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初步得到有效控制,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逐步形成,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有所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增强。
三、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重点工作
(五)切实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把保障饮用水水质作为农村环境保护的首要任务。配合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重点抓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根据农村不同的供水方式,采取不同的饮用水水源保护措施。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编制保护规划,依法加强监管,坚决依法取缔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保护区。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强化水污染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与管理,制定保护规划,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和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评估,掌握水质状况,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农村生活饮用水达到卫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