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开展在职卫生人员人感染猪流感防治知识全员培训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
根据目前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形势的需要,为了全面提高我市卫生人员对可能传入的人感染猪流感的防控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保护人民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北京地区开展在职卫生人员人感染猪流感防治知识全员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提高各级、各类专业卫生人员对人感染猪流感防控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掌握人感染猪流感防治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卫生人员流行病学调查能力、诊治能力、疫情报告能力和自身防护能力。
二、培训的对象与方式
北京地区所有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在职卫生人员均要参加本次培训。采取逐级培训方式进行。
三、培训内容
按照不同培训对象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开展人感染猪流感防治培训工作。为了保证培训质量,市卫生局根据卫生部制定的《人感染猪流感诊疗方案(2009版)》编写了培训教材,作为培训的主要依据。
(一)医疗机构卫生人员重点进行人感染猪流感防治的基本知识、诊断及治疗方法、疫情报告的程序和基本要求;流行病学知识与病史采集技能;消毒、隔离、防护基本技能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疾病预防控制人员重点进行人感染猪流感防治的基本知识、流行病学知识、流行病学调查、预防控制措施,消毒、隔离、防护等知识和技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四、培训的组织管理
按照统筹兼顾、逐级负责、属地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培训工作。
市卫生局统筹组织全市的培训工作,负责制定培训方案、编写培训教材,组织开展全市骨干师资培训;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市、区县CDC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培训工作;各区县卫生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培训工作,并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负责辖区内所有在职卫生人员培训工作的管理。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全市和各区县卫生局的要求,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组织本单位在职卫生人员的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