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四川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川办函[2009]41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四川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2009年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二月二十日
四川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2009年工作要点
一、实施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
省政府将正式印发《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狠抓落实,确保完成《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做好《纲要》的宣传贯彻和配套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适时启动与《纲要》配套的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标准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专题战略的制定工作并组织实施,大力推动重点企业、优势产业、重点区域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根据省政府分管领导和省直有关部门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充实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以进一步加强对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部门的衔接,及时通报情况、移送案件,完善跨部门、跨地区预防、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执法机制。加大整治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围绕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组织全省性的联合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努力营造一个维权及时有力、犯罪违法必究的良好知识产权法治环境。继续深入开展打击恶意侵权、假冒专利和假借专利诈骗行为的“雷雨”、“天网”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侵犯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涉外商标专用权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等违法行为,摧毁生产、储运、销售等窝点,强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三、深化区域知识产权合作
继续发挥泛珠三角区域知识产权合作、16省(市)专利行政执法协作机制、西部12省(市)专利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和西部14省(市)商标保护协作网等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的作用,切实加强跨区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开展川渝知识产权合作,加强信息、人才、保护和中介服务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