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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中人员分流的政策措施;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和就业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和面向基层就业;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和管理,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制定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办法。

  九、省教育厅

  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教育和就业指导,进一步深化以社会需求和就业为导向的高等教育制度改革,与有关部门共同完善并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推进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工作。

  十、省科技厅

  制定科技发展和促进就业协调发展的方案,研究通过科技创业扩大就业的具体措施。

  十一、省农业厅

  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提高农民工转移就业的能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调查研究,多渠道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十二、省民政厅

  通过和谐社区建设,推动社区就业工作;培育发展社区服务型民间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推动社会福利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落实军队退役士兵安置有关政策;会同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促进大学生到社区就业的政策措施。

  十三、省建设厅

  大力发展建筑劳务企业,提高行业吸纳就业能力;指导建设系统开发物业管理、装饰装修、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共设施维护等公共服务类就业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加强建筑企业用工管理,规范用工行为。

  十四、省商务厅

  研究制定通过国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国际经济合作等方式促进就业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城乡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商贸流通和社区服务业发展扩大就业;支持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扩大就业;大力发展外派劳务,拓宽就业渠道,切实维护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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