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开展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建文[2009]6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
现将《湖北省开展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开展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湖北省开展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鄂政办电[2009]84号)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建质[2009]52号)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以“安全生产年”各项目标任务为导向,继续加大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着力健全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建设系统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范围:本省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及所涉及的相关企业,本省所有营运的燃气、供水、公交、轨道交通、风景园林区及所涉及的企业。
(二)重点内容:
1、执法行动:重点查处以下行为:
(1)工程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报监手续的;
(2)施工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施工的;
(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迟报、漏报的;
(4)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5)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
(6)其他建设系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