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09年城市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9〕1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2009年城市绿化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四月七日
哈尔滨市2009年城市绿化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目标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大力度、苦干三年,全力推进我省城镇绿化建设”的工作部署,为加快我市国家园林城市建设步伐,全面完成年度城市绿化建设管理任务,依据《哈尔滨市近期园林绿化建设规划(2008-2012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加快推进“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建设为目标,以规模增绿、提档升级、突出丁香特色为重点,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通过实施建绿、配绿、还绿、护绿等系列工程,最大限度地实现城区绿量大幅度增长,促进城市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
2009年,城市绿化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科技引领、因地制宜,建管并重、确保成活和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重点实施生态绿地、丁香景观、公园、街路、庭院、垂直绿化和管护防治工程建设。全年新植树110万株,新增绿地2100公顷,绿化覆盖率提高到36%,绿地率提高到3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提高到8.2平方米。
(一)生态绿地建设工程--采取生态保育举措,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坚持保护开发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原生湿地的自然生态防护力度,完善建设、管护体系,恢复湿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好城市“绿肺”。结合松花江水域整治工程,建设阳明滩、大套子、长条通、江心岛等滩地、湿地,新增绿地1396公顷。以防风固沙、防护林绿化为重点,结合年度城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推进环城区生产绿地、防护林地建设,新增绿地329.3公顷,实现规模增绿,加速提升城市绿量,初步形成“城在林中”的生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