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全民爱国卫生义务劳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政办[2009]82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各相关单位:
《乌鲁木齐市全民爱国卫生义务劳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乌鲁木齐市全民爱国卫生义务劳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乌鲁木齐市2009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做好我市春季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提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和人居环境。市委、市人民政府定于2009年4月2至3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民爱国卫生义务劳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九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依法治理”的原则,广泛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和中国最佳民俗风情旅游城市为载体,为把我市建设成为繁荣、富裕、文明、和谐的首府城市而努力奋斗。
二、工作重点
(一)清理整治主次干道、巷道、重点地段、重点区域、公共片区、绿化带、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公厕、公交车站候车棚、沿街建筑物、广告牌匾、单位院落、居民住宅区、城市外围和城中村、铁路沿线周边、城市出入口等区域的环境卫生及卫生死角。
(二)清理河滩路、外环路绿化带内的积雪垃圾和卫生死角。
(三)清理果皮箱、IC卡电话亭、交通指示标志等城市公用设施的环境卫生;清洗、粉刷绿化带护栏,清理乱贴乱画,做到沿街建筑物及设施的干净整洁。
三、职责分工
(一)各区(县)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负责发动驻区各单位和居民开展义务劳动活动,明确工作任务及范围,并负责做好辖区主次干道两侧绿化带、巷道积雪和卫生死角清理工作;负责组织好单位内部、家庭院落、住宅小区以及楼道内的爱国卫生运动;同时,将城市出入口、人民广场、南湖市民广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作为此次义务劳动的重点区域。
(二)市市政市容局负责做好外环路、河滩快速路、人行天桥、高架桥、立交桥桥体、地下通道的环境卫生清理工作,重点做好护栏等公用设施的清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