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保部门根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对新增补的环保重点企业尽快核发环境许可证,将污染物减排的具体指标分解落实到位,并收回被替换企业已核发的环境许可证。
四、各区(县)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加强对辖区内环保重点企业的监督管理,并尽快将被替换的企业纳入本辖区的环境管理体系。
五、市人民政府每年根据企业的年度监测结果和污染物排放申报情况对乌鲁木齐市环保重点企业名单进行调整发布。
附件:乌鲁木齐市环保重点企业名单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乌鲁木齐市环保重点企业名单
序号 单 位 名 称 备注
1 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 ☆★
3 新疆华电红雁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4 新疆华电苇湖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5 国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 ☆
6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天山水泥公司 ☆
7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8 新疆华泰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9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
10 新疆乌苏啤酒有限责任公司 ★
11 新疆昊鑫锂盐开发有限公司 ☆★
12 新疆盐湖化工厂 ☆★
13 新疆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 新疆新化化肥有限责任公司 ☆★
15 新疆金纺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
16 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
17 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 ☆★
18 新疆雪峰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19 新疆南湖纸业有限公司一分公司 ☆★
20 新疆南湖纸业有限公司二分公司 ★
21 乌鲁木齐河东创威水务有限公司 ★
22 乌鲁木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公司 ★
23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西站污水处理厂 ★
24 乌鲁木齐市雅玛里克山污水处理厂 ★
25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虹桥污水处理厂 ★
26 乌鲁木齐市大浦沟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场 ☆
27 福建丰泉集团米东污水处理厂 ★
28 乌鲁木齐市热力总公司热电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