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上海市妇女联合会、上海市作家协会关于举办第三届上海市民诗歌创作比赛、上海家庭讲故事比赛活动的通知
(沪教委终〔2009〕11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各区县文明办、学习办、妇联,各有关单位:
2009年是本市初步形成“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学习型社会框架的关键之年,按照今年市文明委的创建工作要求,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有关本市终身教育的工作计划,市教委等5部门决定举办第三届上海市民诗歌创作比赛、上海家庭讲故事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活动以纪念建国六十周年、上海解放六十周年,“迎世博,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运用诗歌创作与朗诵,家庭故事写作与演讲的形式,讴歌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经济和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上海城市繁荣兴旺的新气象、新成就。通过发动市民广泛参与,积极倡导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提高市民综合文化素养。
二、活动组织
活动由上海市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学习办”)联合东方网、上海市作家协会创联室、上海市作家协会诗歌委员会、各区县有关职能部门和家庭教育时报社共同承办。
三、活动内容
(一)上海市民诗歌创作比赛。诗歌创作比赛由东方网、家庭教育时报社、上海市作家协会创联室和上海市作家协会诗歌委员会联合承办。比赛以东方网和家庭教育时报为平台,利用网络媒体和报纸媒体,刊发自由体诗和格律诗创作作品。承办单位将组织专家评选优秀诗歌创作作品,经主办单位认定,给予表彰奖励,并编辑出版优秀诗歌集。
(二)上海社区居民赛诗会。承办单位将与本市部分社区合作,搭建社区居民吟诵诗歌的展示平台,让更多的市民参与到诗歌朗诵活动中来。各社区赛诗会活动分别由相关区县学习办和区县职能部门会同社区学校共同承办。市学习办、家庭教育时报社、上海市作家协会创联室、上海市作家协会诗歌委员会,将以各社区赛诗会的优胜者为基础,组织举办赛诗会。市级赛诗会的优胜者,由主办单位认定,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