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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加强城乡环境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

  --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城市管理工作应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不断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重心下移、上级监督”的管理格局;各县(市)区政府应该强化办事处(乡镇)和社区(村)的第三、四层级的管理责任,加快办事处(乡镇)的社会管理、服务职能转变,明确各层级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细化工作任务,实现无缝对接、全面覆盖。

  --强化目标、刚性管理。城市管理工作必须有明确的管理目标,针对阶段性和中远期目标的实现,制定有力和具备可操作性的措施,提高实施过程中的执行能力和工作能力,全力推进工作目标的完成。

  --标本兼治、重在长效。立足“城管所能、社会所愿、政府所想、法律所依”,加强制度建设,推行长效管理;以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为契机,整合力量,形成“一队多能、综合执法,市区联动、部门协作,依法管理、全面覆盖”的城市长效管理新体系。

  --市民参与、市民受益。结合提升“昆明市文明公约”履约水平,大力推进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广泛宣传动员,形成“宣传舆论有力、市民认识到位、公众监督广泛、社会共驻共建”的城市管理新氛围。

  四、持续加强城乡环境管理

  (一)加快数字城管建设步伐

  1.严格按照《昆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总体规划方案》,2009年度全面完成呈贡县、石林县、晋宁县、东川区数字城管应用平台建设,并于2010年完成富民县、宜良县、嵩明县、禄劝县、寻甸县数字城管系统建设,并实现与市级平台对接,建成覆盖全市,城乡一体的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

  2.积极推进数字城管运行机制体制建设,2009年7月前,制定实施《昆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城市管理行为,建立统一标准、统一监督、分级指挥、按责处置的网络化城管工作模式。

  3.充分共享数字城管应用功能,建设行政综合执法信息化管理子系统,提高执法管理水平和执法效率;建设出租汽车信息化和城市照明管理子系统,提升出租汽车服务和城市照明管理水平。

  (二)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工作

  1.全面建成“组保洁、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区处置”的城乡垃圾无害化收运、处置管理体系。各县(市)区政财要加大对城乡垃圾无害化收运、处置管理体系的资金投入,抓紧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新建补建,完善转运处置网络。尽快落实滇池流域各乡镇农村生活垃圾的集中收运处置;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回收工作,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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